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大病医保“一大步” 界定标准从病种向医疗费用跨越

大病医保“一大步” 界定标准从病种向医疗费用跨越

发表日期:2015-08-11
8月11日讯 大病医保给“看病贵”开了“一剂良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50%以上,年底前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将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然而,什么是大病,大病保险如何界定?“双保险”能否让居民就医更“有底气”?
 
  媒体评论员敬一山指出,“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同时逐步提升支付比例,是避免因病致贫悲剧的有效手段,该意见对所有人尤其是家境贫困的人来说,都是绝好消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司副司长陈金甫介绍,按照中央的要求,大病保险的支付要向困难群体倾斜,这种倾斜体现在用有限的资金制定特殊政策,比如制定合规医疗费、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一些特殊的保障政策,对困难群体进行倾斜。
 
  齐鲁证券在研报中进行了风险提示,“商保切入医疗领域经验不足、各个相关主体利益统筹难以平衡、配套政策不及预期。”
 
  何为大病医保?
分享到:

上一篇: 响应“精准医疗” FDA要建立基因大数据共享平台!
下一篇: 医保定点制酝酿改革 零售药店有望迎来协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