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全国婴儿出生缺陷率增幅较大
发表日期:2014-10-04自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后,婚检率一直在低位徘徊。《北京晚报》曾报道,2003年新人婚检率(指年内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人数与应查人数之比——编者注)还处于100%的高位,2004年取消强制婚检后这一数字下降到不足10%,2013年北京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2%。
据《扬子晚报》9月22日报道,南京市在取消强制婚检后婚检率跌到10%左右。虽然推行免费婚检之后各个区县婚检率有所上升,但真正检查的人还是少数。2004年开始,南京玄武区婚检率徘徊在3%~5%。
与婚检率下降相对应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指年内出生缺陷发生例数与当年出生人数之比——编者注)近几年有所上升,那么,二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呢?
据记者统计,强制婚检制度始于1995年6月1日实施的《母婴保健法》,然而,根据2011年《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统计,1996年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每万人中87.8人,到2003年强制婚检取消时,每万人中为约120人,上升幅度为36.7%,2010年这项数字为每万人中149.9人,相较于2003年,增幅为24.9%,虽然增幅明显减缓,但出生缺陷率绝对值依然呈升高趋势。在今年9月12日全国“预防出生缺陷日”的主题宣传活动中,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国强指出,我国每年新增出生缺陷儿约90万例。
然而,许多要结婚的新人担心恢复强制婚检会干涉婚姻自由。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此前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对政府而言,应该遵守“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准则。婚姻法既然未把婚检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恢复强制婚检有难以逾越的法律障碍。当年曾主张取消强制婚检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也曾表示,缺陷婴儿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必须要科学。
根据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的王灏晨等人于2013年2月发表在《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上的研究表明,取消强制婚检后,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上升,取消婚检与这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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