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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破解常用低价药品短缺难题

发表日期:2014-07-15

 

医药网7月15日讯 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是重大民生工程。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改变一直以来部分常用低价药品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的情况。《意见》提出,现阶段我省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据了解,为了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我省将完善低价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同时,我省还将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制定低价药品标准和目录清单。
 
  此外,我省还将对低价药品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因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省发改委要及时将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要及时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为鼓励医院和医生使用常用低价药品,《意见》明确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从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目录中,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药品。确因疾病防治需要使用的非基本药物,应从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常用低价药品清单中遴选。二级综合性和中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含省级增补目录和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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