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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6个月以下婴儿体检不得测微量元素项目

发表日期:2013-11-01

 

国家卫生计生委昨日下发关于规范儿童微量元素临床检测的通知,要求非诊断治疗需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针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同时针对6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将微量元素检测作为体检等普查项目。

通知要求,出于诊疗需要开展的儿童微量元素检测,要规范取血技术操作和保存流程;而非诊断治疗需要,如体检等则不得针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尤其是对6个月以下婴儿。同时,国家卫计委昨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省级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投诉举报电话,其中北京市为(010)1232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如实向当地反映非法行医案件线索。(责任编辑:陈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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