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家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险
发表日期:2013-08-148月13日,从深圳保监局获悉,目前深圳医疗责任险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上半年,共为20家医疗机构提供承保医疗责任险,提供保险保障约3465万元。
近年来,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引致的医疗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加,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社会公共秩序。
事实上,医疗责任保险可通过市场化手段为患者解决医疗损害经济赔偿,化解医患双方经济利益对抗,改善医患关系,同时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
在2010年1月,深圳市政府即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后期,还针对具体操作细则出台进一步的相关制度文件。
目前深圳保监局正推动有条件的保险公司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经营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例如,有的保险公司对传统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扩展,将医疗意外和医疗差错等赔偿责任确定为保险责任,将保险责任认定从单一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扩展至医学会鉴定、卫生局判定、法院判决或调解等多种形式,并且选派人员进驻医院帮助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上一篇: 长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须备案
下一篇: 国产医疗器械:好用的也不便宜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