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表日期:2013-07-01
6月27日下午,中共德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办公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德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志保就全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新闻发布。
2013年,为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工作。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患有20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居民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照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17%的补偿比例再给予二次补偿,进一步放大保障效果,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
我市自2013年1月份启动大病保险筹备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四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大病保险工作,讨论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快结报进程。2月4日,市卫生局与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签订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合同》;2月22日,按人均15元的标准将437.02万参合人口80%的大病保险预拨资金5244.21万元全部拨付至保险公司账户;2月底前,13个县(市、区)与人保财险公司县级承办合同全部签订完毕;3月份,开始启动手工结报工作,协调完成县(市、区)农合办与人保财险经办人员合署办公,4月份开始医疗机构对码工作,5月份开始联网调试。6月底,德州市立医院、禹城市人民医院、平原县人员医院、宁津县人民医院、临邑县人民医院、夏津县人民医院、武城县人民医院等33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软件安装和网络对接调试完成。
7月1日起,德城区、禹城市、平原县、宁津县、临邑县、夏津县、武城县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在本地联网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实现新农合报销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其余县(市、区)参合农民及上述7个县(市、区)转诊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出院后需持相关单据可到参合地新农合及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结报,逐步实现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工作全面实施,进一步提升新农合便民利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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