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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

发表日期:2012-10-18

日前,《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出台,其中提到,未来,我区将适当降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投资建设的门槛,鼓励一批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参与各种投资建设,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社会事业领域


    西藏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社会事业单位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引导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以独资、股份、合作形式依法兴办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非义务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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