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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民营医院正确办医

发表日期:2012-10-12

围绕“鼓励和引导”这一政府职能,笔者对江西省民营医院发展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民营医疗资源不足,且利用不充分,需要“鼓励”发展,更需要“引导”发展。江西省现有民营医院319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两家,二级甲等医院14家,二级乙等有9家;其余为没定等级的医院,总计病床17190张。机构数与病床数仅分别为公立医院数的24.3%、15.5%。民营医疗资源的数量偏少,资源的利用又很不充分,三级、二级医院的利用效率仅分别为同级同等公立医院65%、60%左右,原因大多与民营医院办医地点、办医专科、办医层级等的选择不当有关。


  毋庸置疑,民营医院的办医策划该由投资人决定。然而,由于投资人对医疗需求和已有供给信息掌握有限,特别是潜在需求和供给的信息更难获取,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在对民营医疗设置和建设普遍性“鼓励”的同时,给他们提供信息,适当“引导”办医选择。


  明确功能定位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民营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中有三重功能,应告知办医者,供其选取。三重功能具体包括:补充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个性化的特需服务以及促进市场竞争。


  注重区域适应


  调查发现,各设区市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医生人均每日担负诊疗次数以及各设区市的人均生产总值5个数值差距很大。笔者将其分为四类,建议分类引导办医。


  一类地区:医疗资源相对丰富,民众医疗要求水准较高。民营医院的设置与建设一方面要注重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应进入公立医院现在没进入或者说顾及不上的领域,比如精神卫生等专科领域。此外,可鼓励民营医院提供高档的心血管医疗卫生服务,满足部分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二类地区:能够为当地民众提供比较完备的基本医疗服务,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考虑到民众医疗需求提高的因素,这些地区的民营医院一方面应适度发展当地医疗服务供不及需的诊疗科目,如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另一方面要适应民众医疗保健需求的演进,开发医疗服务新领地,比如医学美容、精神卫生等特色专科领域。还可以本着“少而精”原则,慎重选择开发有特色、上档次、个性化的特需医疗服务。


  三类地区: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一般,应在争取政府加大医疗投入、扩展公立医院服务能力的同时,优先拓展公立医院的空白专科和短缺专科,以补充基本医疗的不足。县以上城市(镇)可适时、适度开发体检、美容、康复等个性化服务。


  四类地区:医疗资源显著低于全省均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亦相对滞后。一方面着力补充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另一方面也可进入诸如老年护理等公立医院现在还没进入或很薄弱的医疗领域。还可以在城区适度开发医疗保健类个性化服务。


  关注重点发展


  发展特色专科  据了解,我省大多数二级以上民营综合医院尽管名曰设置了内、外、妇、儿诸科,实际上不少专科有名无实,大多医院都是依靠一些特色专科支撑业务。主要特色专科有:皮肤性病、男科、女子、整形美容等9类。冠名的专科医院中精神病、骨伤、女子三个专科的医院较多。这些医疗专科多为公立医院顾及不到或不愿涉足的领域,只要市、县目前还没有,都可重点引导民营医院发展。即便已经开设了此类专科,还可引导其发展高端医疗服务。需要指出的是精神病科带公共卫生性质,最好倡导政府举办;男科、女子专科医院的冠名,国家明文禁用。


  发展高档服务  从国外和先进地区经验看,民营医院主体发展方向是为特需人群提供高档的医疗保健服务。而现实情况是,民营医院大多数为小医院、诊所、门诊部,上规模、上档次的很少。一些市域较大、人口较多、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重点关注大资本的投入,引导他们开办质量及层级较高的医院。积极吸引外资开办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的专科医院或有专科特色的综合医院。


  坚持非营利性  据了解,我省民营医院中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院之比约21 。由于不少营利性医院目前还处于免税期,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减免税费,以至近期一些办医者主动选择办营利性质医院。然而,我国民营医院现在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功能还是为民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补充公立医院的不足。非营利性医院应是主体。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予以必要引导,除少数确实能为特需人群提供高档服务的医院以外,大多数应引导其坚持非营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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