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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药物储存不当致抽检不合格居高不下

发表日期:2012-07-31

记者昨天翻看了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药品抽检内容,发现2007年至2010年药品抽检不合格率,医疗机构普遍高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药品生产合格了,为何抽检时却合格率不高?


    据悉,这是我省药品管理一直面临的尴尬现状。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药品储存没有遵守有关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幸华说,药品购进后,必须加强管理,比如验收时,需要防止不合格药品被验收入库,药品在库保管应当符合其说明书的条件,要求冷藏(2~10℃)、阴凉(20℃)、常温(0~30℃)保存的,不遵照执行,就会使合格药品变成不合格。


    但是,一些医疗机构,尤其是部分民营医院往往忽视这些具体规范,另外一些违法操作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医疗机构以其药品交易的买方地位,相对强势,只要问题药品被查处,不问原因,几乎一律要求由供货方买单,以致医疗机构不重视药品管理。


    “此次,药品储存也写进了新法规,就使得公众用药安全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林幸华期待新法能化解这个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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