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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新规 异地就医可选当地3家公立医院

发表日期:2011-08-07

为方便南昌市常驻异地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在异地就医,南昌市公医办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


    按照规定,7月1日起,办理异地就医可选当地3家公立医院。其中,定居异地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一年一办;定居异地一年以上的,经单位证明后,可每两年办理一次异地就医报销手续;户口已迁往异地的长期定居异地享受人员,经单位证明后,可每三年办理一次异地就医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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