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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下发通知 加大新农合工作推进力度

发表日期:2011-08-06

  本报讯 (记者戚兴锋 特约记者纪 平)日前,江苏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新农合工作推进力度。

  据介绍,从今年起,该省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通知明确,新农合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提高到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将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计算机结报补偿。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占比可提高到25%~30%,将重性精神病等慢病门诊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

  通知强调,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原则上,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仅限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地区县级医院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数要达到20个以上,结算病人数力争达到住院病人总数的30%。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率不低于70%,合理控制转外就医人员比重,实行异地就医人员住院信息在线全程管理。通知要求,实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人员的做法,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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