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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提高经费标准

发表日期:2011-07-13

汉网消息  7月11日,湖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11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服务项目由原来的3类9项扩大为10类41项。


    据介绍,我省从2009年9月正式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人数2410.57万人,建档率44.39%,电子化建档率28.6%;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为203.42万人;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为44.7万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数16.11万人。


    按医改任务要求,今年全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应达50%左右;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89万和65万;将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


    据了解,原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侧重于慢性病、传染病和重性精神病。调整后,将增设孕产妇、老年人健康管理;卫生应急、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儿童健康管理从0至3岁扩大到0至6岁。(记者熊琳晖 实习生梁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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