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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受限!三品一械线上营销迎来严格新规

发表日期:2026-05-18

5 月 1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经营秩序,守护群众健康消费权益,监管部门对现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全面修订,编制形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本次修订力度十足,全新办法共计 48 条,相较原有暂行办法,新增条款 13 条、修改条款 27 条,统筹兼顾民生消费安全与行业经营发展需求,从从严监管广告行为、精简优化经营流程、完善审查审批体系三大维度作出系统性调整。

与此同时,新规扩容免审查适用场景,明确企业在实体经营门店、自有官网、官方店铺等自有平台,依规如实展示产品名称、外观规格、售卖价格、基础参数等法定公示信息,无需额外提交广告审查申请。此外还优化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相关规则,稳定企业市场宣传节奏,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

此外,本次修订还全面优化广告审查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广告申报受理流程,细化材料补正办理时限、统一广告批准文号编制规范,让审查流程更加清晰透明。文件同步完善广告批准文号注销办理流程,补齐二维码、网络跳转链接等新型线上标识广告的审查规则,补齐新业态监管短板,构建更加完善、贴合市场实际的广告审查运行机制。

据官方公示信息显示,本次《办法》意见征集周期正式开启,社会各界、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均可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定为2026 年 6 月 15 日。此次新规落地完善后,将进一步筑牢健康产品广告监管防线,净化市场宣传环境,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同时持续激发行业经营活力,实现民生安全守护与产业稳健发展双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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