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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保飞检来了!重点检查这些行为

发表日期:2023-11-13

  日前,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以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本次飞行检查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开展,通过彻查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借助后续整改,不断优化医疗、医保服务政策,强化医保经办核查责任,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通知》明确,2023 年飞行检查时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重点检查这些内容

 

  本次飞行检查的对象包括:

 

  参检州 (市)与被检州 (市):按照 “以上查下、州 (市)互查”模式,结合2021年、2022年州 (市)检查配对情况,本着不重复、不交叉的原则,由云南省医保局确定参检与被检州 (市 ) 名单。

 

  被检医药机构:选取 2021 年 1 月 至 2023 年 6 月医保基金结算支付金额前2名且近2年内未进行过国家和省级飞行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被检机构;每个州 (市)检查2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由省医保局确定被检医药机构名单并统一提取被检机构的医保数据。

 

  被检医保经办机构:由省医保局确定被检医药机构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作为被检对象。

 

  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组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理疗、血液净化等重点领域,突出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 目和服务设施,虚计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执行情况,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以及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

 

  定点零售药店方面,则重点检查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空刷、盗刷医保凭证,伪造、变造医保药品 “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费用清单,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他机构 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

 

  医保经办机构方面,聚焦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拨付情况,对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第三方责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异地就医结算等 , DRG/DIP 付费方式下年度预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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