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取消距离限制,乙类药按甲类支付……药店如何拥抱政策红利?
发表日期:2023-10-08
如今,院外市场医保定点、统筹、支付等制度体系调整,正在向院外市场全面倾斜,政策“红包”频发引起行业热点关注。
日前,河北省药监局、医保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促进药品零售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河北省发布政策,取消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中关于服务人口和距离限制。
无独有偶,上海发布《本市医保进一步支持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若干举措》,对医保目录药品的支付比例做出调整。按照最新要求,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报销比例提高至与甲类药品一致,这无疑有利于院外基层终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医保定点覆盖水平。
随着医保支付政策对院外市场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零售药店如何实现经营增量才是关键。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出专门政策,让药店加盟规范化发展,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件好事。国家针对药店行业出台很多政策,我国药店数量不断在增加,但对增量的贡献主要来自大型连锁药店。有了资本的介入,大型连锁药店对市场的布局增速,促使药店数量增长。而对于中小型连锁药店尤其是单体药店而言,则面临更多的挑战。
“限距”渐成过去式
医药定点覆盖范围扩大?
近年来,国家、省陆续制定出台一些药品监管新法律规范,对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提出新的指导意见,具体到地级市,监管部门通过多举措引导药品零售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河北发布《措施》政策,强调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参股、重组、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单体零售药店),积极引进全国排名靠前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入冀发展。如此一来,政策将明显利好外来连锁,有望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鼓励更多大型连锁进入河北。
此外,医保局参与此次政策制定,取消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中关于服务人口和距离限制。原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中要求“主城区服务3000人口和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医保定点协议药店,非主城区或非人群密集区半径1公里范围内无同类定点零售药店”,修改后变为:“按照区域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因地制宜, 参考人群密集程度、地区边远程度等进行定点申报。”
事实上,对于医保药店“限距”,早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医保定点药店审批。此后,各地纷纷取消医保定点药店“限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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