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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23-07-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分类管理是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推进,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分类规则与分类目录适时修订,监管效能和产业发展得到有力提升。随着医疗器械相关科技和产业高速发展,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分类管理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严格。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落实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优化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支撑能力,提高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有力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分类管理组织体系

 

  1.明晰各方工作职责。国家药监局负责制定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监督实施。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在国家药监局领导下开展医疗器械分类及相关技术研究工作,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分类技术委员会管理。明晰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专业组和秘书处职责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委员管理,完善委员、专业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加大委员培训力度,强化分类技术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分类管理有效服务监管。

 

  (二)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3.细化分类原则要求。完善由分类规则、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分类目录组成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研究修订《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为有序调整产品类别奠定基础。针对新材料、高新技术等领域,聚焦监管热点问题、共性问题和急需问题,在分类规则框架下研究细化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统一相关领域产品分类界定原则和尺度,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4.修订完善分类目录。依据《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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