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措并举深化医疗保障改革 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发表日期:2023-06-01
31日,新疆举行“织密医疗保障网撑起人民健康伞”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医疗保障工作监督情况,新疆医疗保障局、新疆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新疆卫健委)等部门就监督事项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疆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志华就该局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改革目标时说:“我们将在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建立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六个方面持续发力。”
例如,在完善待遇保障机制方面,为进一步减轻民众医疗费用负担,重点解决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自费部分等费用,尽快出台《自治区关于支持规范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探索支持职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购买“惠民保”产品。
建立医保支付机制方面,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胃肠短路术等25项诊疗项目、克纳依胶囊等32个医疗机构制剂于4月27日调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于6月1日起执行。落实国家医保局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年底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区14个统筹地区和自治区本级实现全覆盖,引导建立参保群众大病到三级医疗机构、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的就医格局,并逐步实现“同城同病同质同价”。
新疆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于爱平称,新疆卫健委将认真针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调研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民众看病就医感受不断改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例如,扎实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推进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个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千县工程”、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继续加强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院建设,不断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等,推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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