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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提高职工门诊保障水平

发表日期:2023-02-24
  当前中国多个省份正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什么要进行此次改革?这次改革涉及哪些内容?改革将会有哪些成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就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读。
 
  中新社记者中国为何进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金维刚:我国探索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在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经验,并参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做法,引入个人账户制度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制度是我国在医保改革初期借鉴国外经验进行探索的产物,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由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不具有社会互济性,职工个人在医疗保险社会筹资中的责任不明确,现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存在一些影响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统筹基金入不敷出与个人账户资金结余过多并存,近年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占医保基金结余的约40%;
 
  二是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偏窄,使用效率不高,导致结余过多;
 
  三是个人账户对于门诊慢性病的保障不足,在门诊与住院之间医保待遇不平衡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患者倾向于用住院替代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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