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禁哄抬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
发表日期:2022-12-08
为进一步规范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日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全省各医药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防范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告诫书指出,湖北各医药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和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经营者应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强制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价格;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
此外,告诫书还要求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法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和网页,实施商业混淆行为。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医药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12315、12345投诉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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