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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药品价格过度上涨 上海自费药核价动真格

发表日期:2022-08-23
  8月1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自费药品议价价格核查情况的公示(第一期)》。根据通报,23个在上海挂网销售的自费药品种价格高于5省市最低价、48个品种高于10省市最低价,总计71个品种挂网价格不符合规定。
 
  公告显示,上海市药品招采部门在公示期内接受企业针对最低价的申诉,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将按照自费药品管理的相关办法暂停相关药品的挂网资格。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保专家表示,上海采购平台对自费药物的管理,法理上来自于挂网平台的价格审查资格。由于国家医保目录未覆盖自费药(C类管理),理论上医保无法审查市场机制下调节的价格,但医院只能在阳光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那么,挂网平台就有能力对挂网价格过高的品种进行警示,并酌情停止其交易资格。这也是打击药品价格过度上涨和保证在更低水平省际间价格联动的机制。
 
  01剑指自费药价格虚高
 
  事实上,上海阳光采购平台要求自费药品议价价格不高于五省市或十省市最低价并不是新出现的情况。
 
  早在2017年,上海市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26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7〕29号)的规定,对通过阳光平台采购的自费药品,全面实行“品种直接挂网,价格议定成交”的挂网采购做法。即“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主动向阳光平台提供药品基础信息和外省市价格信息,医疗机构必须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定成交价,并将成交价在阳光平台上公开后方可采购。成交价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等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的采购价”,全面加强自费药品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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