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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加速市场“内卷”!“价值医疗”重构院内市场?

发表日期:2022-08-22
  2022年起,《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项目要求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3年时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医院用药结构将发生巨大变化,医院经营需要注意哪些新问题?
 
  用好高新技术豁免权限
 
  DRG/DIP支付方式先天与创新医疗技术在医疗系统内快速被应用存在一定矛盾。尤其是创新性的药品和耗材,往往涉及学习曲线、前期巨量固定投资等问题,哪怕医保部门对此开绿灯,医院本身也很难保证使用这些项目能在医保盈亏平衡线以上。
 
  考虑到上述情况,一些地方医保部门已经有了针对高新药械准入的制度豁免安排。比如浙江,允许医疗机构采用申请制,对达芬奇机器人辅助手术、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手术(TAVI)等创新技术进行除外按项目付费,以鼓励技术创新;佛山在年末清算时,对每家医疗机构的病例费用进行排名,排名前5‰的极高费用病例,结合技术难度水平(CMI值),进行豁免按项目付费,鼓励医疗机构接诊疑难危重症病人。上月,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和罕见病药物等不再受到DRG/DIP限制,允许单独支付。
 
  这些政策利好令人鼓舞,但需要清醒地看到,DRG/DIP豁免办法更多是在沿海和一线城市等医保资金较为充裕的地区施行,且主要为试行政策,不排除未来医保资金紧张时政策红利收回的可能性。此外,若部分医院滥用DRG豁免条款,以“创新药物”的头衔作为药物不合理使用的遁词,那么这类政策的持续时间可能会在医保部门通过制度性政策补丁,减少支出缺口的行动中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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