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透视
发表日期:2022-08-17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16日公布,推动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的深入实施。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根据指导意见,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指导意见明确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的量化指标。”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茜说,这将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幼保健体系,缓解儿童看病就医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年轻孕产妇的新需求,指导意见提出,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从多个维度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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