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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2-06-30
  6月29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 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2. 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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