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双通道药店?河南遴选方案来了
发表日期:2022-06-27
“双通道”政策的推进,促进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朝多元化方向迈进,给零售药店也带来新的机遇
6月22日,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印发 《河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双通道” 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 (试行)》的通知,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资质要求,申请流程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药品供药率不低于河南省 “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85%。此前河南省公布了第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共涉及88个品种(具体见文末附表)。
2021年10月,河南省发布《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完善 “双通道 ” 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要将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并建立健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适度竞争、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2022年5月11日,河南发布《关于确定省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拟将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药房、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大学路店、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新稀特大药房、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河医中心店、河南百事康健医药有限公司东升医药商店确定为省直职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我们知道,药品零售企业相较于医疗机构,具有数量多、服务人数广、便利性强等诸多方面优势,在保障药品供应、提供药品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普及健康知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一些医保药品,因为严格的准入程序等因素,出现“进医院难”的问题,而将药店纳入供应通道,也将大大解决百姓购医保药品难问题。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 号,意见共分七部分,分别从分类管理、遴选药店、规范使用、完善支付政策、优化经办管理、强化监管、加强领导等方面,对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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