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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提高0-6岁婴幼儿医保报销比例 适时将试管婴儿等其纳入医保

发表日期:2022-05-20
  近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提高0-6岁婴幼儿医保报销比例。0—6岁婴幼儿基本医保报销比例较普通城乡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此外,浙江发布的通知提出,要制定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治疗不孕不育的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时将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原文如下: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我省《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要求,为全力支持促进优生优育,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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