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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核酸检测大调整 涉所有城市

发表日期:2022-03-24
国家卫健委指出:新版文件已经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正式开始执行。
 
  在新要求下,要配置哪些医疗器械?文件要求:保障物资供应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保证检测所需采样管(单管、10合1、20合1等,建议使用灭活型采样管)、咽拭子(鼻咽、口咽)、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
 
  为什么修订第三版?
 
  3月2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内容指出: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任务,所以将《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进行修订,形成了最新的文件(第三版)。
 
  据悉,前两版《指南》对于指导地方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是近期我国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出现了多个省份同时发生聚集性疫情,或者是一个省份多个城市同时发生疫情的情况,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传播隐匿等特点,对组织开展核酸筛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通知强调:为总结推广前期郑州、西安、天津等城市核酸筛查的有益经验,指导地方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必要修订形成新版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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