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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同意河南省、重庆市医保局提出的新型抗原检测价格

发表日期:2022-03-23
3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地方拟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函》。其中提到,同意河南省、重庆市医保局提出的单次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试剂(含采样器具)费用总和超过15元/次的,实际收费按照15元/次封顶;群众单纯检测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免收门诊诊查费。
 
  原文如下: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地方拟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函
 
  医保办函〔2022〕11号
 
  河南省、重庆市医保局:
 
  转来关于拟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及有关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总体符合“技耗分离、产出导向”的改革方向,充分考虑了抗原检测的技术特点,同时也是适应疫情防控需要、促进抗原检测公平可及、降低社会经济负担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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