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骗保专项治理开始了!
发表日期:2022-02-25据了解,近日,国家审计署对陕西省部分市(区)医保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部分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因此,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明确,3月份前重点对全省民营医院和精神病医院(含综合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医保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为例,该区医疗保障局于2月11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的通知》。据悉,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辖区内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和综合医院的精神病专科,采取“数据筛查、医院自查、重点必查、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范围起始时间为2020至2021两个年度。
而治理内容主要聚焦三方面,全面查处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在虚假收费、虚假患者就医、违规违约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虚假诊疗收费。主要检查诊疗服务项目的合规性,包括无相应检查设备但有收费记录,检查项目不符合诊疗规范和标准仍开展诊疗并收费,无相应资质医师(护师)而开展相关诊疗等问题。
(二)虚假患者就医。重点检查住院患者的合理性,包括是否诱导非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是否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是否以虚假、伪造病历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
(三)违规违约问题。重点检查降低入院标准;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出院手续;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问题,以及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
在时间安排上,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要于发文之日起,围绕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涉及的违规资金主动上缴,并形成自查报告,于指定日期前上报医保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集中检查阶段,由区医保局组织,抽调局机关、医保经办中心、大病服务中心及医保专家库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辖区11家定点民营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为检查复查,由市医保部门组织抽查复查,重点对审计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和县(区)检查阶段零问题、零处理的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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