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药品被纳入“双通道”目录 注射剂近半
发表日期:2021-07-21
7月19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对“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提出系列要求。
江苏省也发布了首份年度“双通道”药品清单。根据江苏公布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显示,此次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共100种,都是国谈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品。其中,涉及重特大疾病、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的83种药品及创新药品,治疗领域为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恶性肿瘤、类风湿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凝血病、突发性肺纤维化、眼底病、艾滋病、丙肝、肺动脉高压、肢端肥大症以及部分罕见病等。值得关注的是,100种药品中有42款为注射剂,江苏对注射剂的使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双通道”政策在更多地方铺开,院外市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潜力,院内院外市场格局或将发生新一轮演变。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按月结算
按江苏规定,参保患者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定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定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其中,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尤为重要。由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从国谈药对应相关学科医保医师中,将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一线临床医师确认为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负责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参保患者的治疗和评估。负责参保患者治疗各个阶段的诊疗服务和用药指导,包括诊断确认、用药申请、开具处方、复查评估等。
参保患者凭责任医师开具的电子或纸质处方,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至选定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参保患者原则上选择1家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选择1家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本人购取药的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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