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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健康体检等6项费用拟不纳入医保

发表日期:2021-06-16
昨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公告,正式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强调了6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医保
 
  征求意见稿对医疗保险的筹资和待遇、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强调,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强调了6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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