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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分层、分类井喷出现,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规则不断迭代

发表日期:2021-06-08
6月4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下称“31号文”),从总体要求、覆盖范围、采购规则、保障措施、政策衔接、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为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提出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由国家拟定基本政策和要求,组织各地区形成联盟,以公立医疗机构为执行主体,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完善集采政策;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促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患者负担。
 
  试点先行
 
  31号文的出台是对过去两年国家及各省地市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经验的总结。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要求“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探索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须在采购平台上公开交易、阳光采购。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对已通过医保准入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价格相对稳定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加强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实际采购量的监管”。文件出台后,江苏、山东、安徽等省率先试点,拉开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序幕。
 
  据统计,目前全国正在执行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将近400项,从集采的方式、评价方法、分组分类、中选方式、医保资金的保障、配送商的选用、价格联动等方面各地的带量采购丰富多样,各不相同。包括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新开展的项目130项,其中,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的项目共计开展了70项(占当年度新项目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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