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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立医院可自行“组团”集采

发表日期:2021-06-02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和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继2019年发布《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后,山西省再次发布方案,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并且探索新型医用耗材集中分类采购,引导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集采范围扩大
 
  对于集采品种范围,本次山西省“意见”提出: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竞争较为充分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意见”要求,把国家及山西省列入《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品种和其他省份已进行带量采购的品种优先纳入采购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并且,对中选产品开展重点监管,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对中选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快推进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中选药品耗材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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