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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2021-05-27
为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我局制定了《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1日(周二)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71-81051028
 
  邮箱:yyjghzbcgc.ylbzj@zj.gov.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邮编3100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