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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市场爆发!处方流转细则发布,注射剂被排除

发表日期:2021-05-26
5月24日,湖南省卫健委联合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处方流转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下称《试行方案》),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处方流转与监管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处方数据流转,开展医院处方外延、智能线上审方、慢性病续方、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
 
  据了解,首批试点医院包括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和石门县人民医院。试点后再逐步向全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推广。
 
  湖南要求,可外延的药品应以慢性病、常见病的口服或外用制剂为主,注射剂(自用胰岛素针除外)、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或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不纳入处方流转范畴。
 
  明确药店接入条件与退出机制
 
  严禁违规统方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改善居民就医购药体验,提升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国办《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湖南省制定了该《试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