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卫健委发文: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医的限制!

卫健委发文: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医的限制!

发表日期:2021-05-13
5月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一篇《对于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建议(第1023号)》的答复,进一步释放办医权限,支持有竞争力的社会办医机构扎根广东,创新发展。
 
  支持深圳创新社会办医运营模式,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加快聚集一批具有服务竞争力的高端民营医疗机构,助力深圳探索建立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是我委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健康发展的工作重心之一。
 
  01.简化程序
 
  优化社会资本办医设备配置管理
 
  自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0号令)印发实施后,大型医用设备由非行政许可审批转为行政许可审批。
 
  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广东省卫健委制定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办法》(粤卫规〔2019〕8号)、《广东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技术评估标准(试行)》(粤卫财务函〔2019〕28号)和《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卫办财务函〔2019〕2号)等系列制度,积极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和医疗 分享到:

上一篇: 一季报出炉:药明、恒瑞等11企业盈利破10亿!
下一篇: 广东医保局发文:医院优先使用国产医用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