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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分类目录开始动态调整 牵一发而动全身器械分类目录开始动态调整 牵一发而动全身

发表日期:2021-05-10
分类目录开始动态调整
 
  5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1年第60号)》,并公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下称《工作程序》),本程序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下称《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显示,《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包括以下情形:
 
  (一)调整子目录;
 
  (二)调整一级产品类别、二级产品类别和/或管理类别;
 
  (三)增补有代表性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
 
  (四)删除不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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