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重拳下控销易“踩雷”!药企如何应对?
发表日期:2021-04-26
随着国家层面近期对医药行业频频高举反垄断大旗,最近,业内对控销模式的出路展开了一场大讨论。
控销不合时宜
“控销”作为医药行业的销售模式,大概出现在2010年前后,主要内容是厂家或代理商在特定销售区域内对产品营销的规划,主要包括控制产品的销售区域、销售渠道、销售终端、销售价格等,确保药品销售链条各个环节的利益,以促进药品销售渠道畅通和各级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保证药品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国家政策限制,控销模式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销售环节过多,层层加价导致终端零售端客单价虚高,影响终端销量;有些管控不好的市场和品种,容易形成跨区域窜货,破坏控销体系,影响渠道商和终端商利益;庞大和繁重的维价工作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社会资源的同时,纵向控制价格,涉嫌造成垄断等。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换言之,就是“控价格”。厂家采取一定手段,规定商业和零售的价格,造成纵向垄断。而“控价格”就是控销模式的内容之一。
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发布的行业政策和医改方向都不支持控销行为。各级带量采购、“两票制”“零差价”等重磅政策,都是为了降低药价、缓解药价虚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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