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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续约季”:有药品价格大涨?

发表日期:2021-04-25
续约是今年药品集采的一个重要题目。2021年,一大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产品都要面临续约,涉及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所有产品(共25个),以及第二批集采和第三批集采的5个产品。相关企业都在关注续约情况:究竟能否续约?续约的价格是涨是跌?未来趋势如何?
 
  集采周期剖析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4+7”执行启动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到期,这11个城市采购期满后基本就并轨到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周期。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周期由中选企业数决定: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联盟采购各省启动的时间不一,大部分在2019年12月开始执行,预计11个产品已经在2021年到期。
 
  第二批集中采购、第三批集中采购的采购周期规则基本一样: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或3家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4家及以上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采购协议、续签采购量以及超过约定采购量的相关规定,都与之前的联盟地区集采规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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