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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医保新政,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表日期:2021-04-21
近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这也是全国范围内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的综合性、创制性地方立法。条例共分为8章59条,涉及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待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视频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台州医保局也对相关内容作出了相关解读,具体如下:
 
  推进数字化医保建设
 
  第七条 省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数字化平台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推进相关部门和地区之间信息共享和应用,加强智慧化、一体化数字医保建设,推进长三角医疗保障协作,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
 
  解读:医保数字化改革体现在多个层面:医疗费用即时联网结算,“一站式”办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在结算阶段均是“一站式”办理,实现所有医保经办事项线上办理全覆盖;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如远程诊疗、在线复诊、处方线上流转等,在这其中也是电子凭证、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无纸化的运用;在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方面,通过构建一个系统实施监管智能审核以保障数字医保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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