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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药品价差超2倍,需降30%或至最低价2倍!

发表日期:2021-02-24
 2月22日,江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改革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值得关注的是,江西规定,当同类产品的价格高于最低价格2倍及以上时,须下调30%或下调至最低价格的2倍。这一要求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同时,不接受红线价格调整的药品,其所有规格包装由采购目录调整到备选目录,面临暂停采购。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3月1日。
 
  同类药品价差超2倍需降价
 
  近两年,在省级药品采购层面,除了要落实带量采购外,药品采购模式也迎来全新变革。
 
  江西方案显示,将发挥医保部门的组织作用和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按规定开展网上自主议价,并鼓励医疗机构组建采购联盟或跨区域组建专科采购联盟组团采购。
 
  对于业界最为关注的价格要求,江西将参考本省和外省采购价格,采取价格联动,设定“红黄绿”价格指导线,实行“红线拦截、黄线提醒、绿线鼓励”,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红线”拦截:以15省的省级集中采购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为红线价格。15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和湖南。医疗机构议定成交价不得高于红线价格,否则系统锁定,议价结果无法校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