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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完成调整

发表日期:2021-01-15
随着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新一年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264种,中成药部分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指出,通过本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的药品支出没有明显增加,在基金安全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更重要的是,能够进一步引导医药企业形成合理、健康的价值取向,最终通过支持创新、价值购买,从战略购买的角度有力推动我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医药行业深化供给侧改革。
 
  惠及领域广泛
 
   “与往年相比,本次调整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熊先军介绍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谈判,谈判成功119种(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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