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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开始实行的重磅医药政策!

发表日期:2021-01-07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医药政策:43种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实施零关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首部MAH委托生产检查要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修改标签说明书,销售到期。
 
  抗癌药和罕见药实行零关税
 
  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括,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43种)实行零关税,还包括部分进口制剂产品,如多西他赛、紫杉醇、吉西他滨等传统化疗药的原料,来那度胺、达沙替尼、尼拉帕利等知名品种,泽布替尼、阿美替尼、埃克替尼等国产抗癌药。
 
  从关税调整的幅度上看,所涉产品的2021年最惠国税率一般在9%、6.5%、6%、4%、3%这几个档位,而调整后关税均变为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施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是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配套规章,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与制药行业有关的名录,包括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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