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要通知发布 或将影响所有械企!
发表日期:2020-12-30
国家医保局重要通知
12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显示,为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信用评价制度的重要意义。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障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级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地实施。
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局、集中采购机构务必于2020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并在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集中采购平台公示《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
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尽快组织本省份投标挂网企业按要求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要提高服务意识,线上线下并行,方便医药企业提交守信承诺、报告相关信息。
上述通知还显示,各相关机构要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密切关注本地区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公开的裁判文书、行政处罚决定,特别是媒体集中报道的典型案件,及时函询调查涉事企业,要求企业说明情况、补充所需涉案信息,必要时商请相关部门给予案源信息支持,按照制度要求,尽快在信用评级、分级处置方面取得实质性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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