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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多措并举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主体责任

发表日期:2020-12-10
12月9日上午,花城广州。以“创新崛起•擎动未来”为主题的2020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暨米房会年会在此隆重举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二级巡视员徐胜敏在会上做了专题报告,从新形势下药品流通监管政策设计、药品信息化追溯制度要求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思路三个层面做了政策解读。
 
  分步推进
 
  有序推动已上市药品实现信息化追溯
 
  自从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速。促进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国家药监局今年发布《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进一步加快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药品追溯制度意义重大。一方面,可防止假药、劣药进入合法渠道,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能与检查、检验和监测等上市后监管手段相辅相成,实现协同监管,及时控制风险,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此外,信息化追溯有助于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强有力支持。
 
  药品追溯采用分步分类实施,率先对疫苗、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等重点产品实现可追溯,其他药品根据情况逐步纳入信息化追溯体系。在此过程中,首先要坚持制度先行,国家药监局定制度,完善法规要求,落实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标准引领,国家药监局现已发布《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等10项建设标准,指导行业统一建设规范;三是分步实施,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并实施追溯制度。目前已经基本建成疫苗产品追溯体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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