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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医药代表将被出局 不备案不能院内推广

发表日期:2020-12-08
备案制是针对数量达300万之众的医药代表出台的最直接的一项政策,备案制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销售任务,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医药代表将被淘汰。
 
  药企开始着手备案
 
  昨日,赛柏蓝在由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主办的“医药行业信用监管与合规管理研讨会”上了解到,不少药企已经开始进行医药代表的备案工作。相关药企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也有一些疑问,主要包括,给医药代表备案的药品治疗领域应该怎么填写?合作的CSO公司的代表,工业企业承担怎样的责任等。
 
  就上述问题,相关人士回应道,医药代表负责产品的治疗领域可以根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划分填写,至于合作的CSO公司的医药代表,仍然允许其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但是需由持有人对其正式授权,备案并进行管理。
 
  就医药代表备案责任主体的问题,上述人士表示,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共17条,核心理念是坚持落实持有人对医药代表管理的主体责任,这与新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一脉相承——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于药品的全流程承担管理责任。
 
  除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外,当天会议探讨的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也是旨在将终端推广人员的商业贿赂等不合规行为与上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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