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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集采,要执行了?(附各省最新通知)

发表日期:2020-10-20
又一省通知来了
 
  10月19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申报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挂网申报材料,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挂网或暂停(取消)挂网。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未申报的。做暂停或取消挂网处理。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31日。
 
  申报挂网的药品分为以下5种情况:
 
   (一)国家集采(甘肃)中选药品。按照中选价格申报,纳入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
 
   (二)原研药品。原研药品首年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可比采购价与甘肃中选价价差的34%降幅进行申报;按照全国最低价申报(国家集采中选价格除外)的,实行动态协同。申报价格与甘肃中选价格相比,1.5倍以内的,纳入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1.5倍以上,已在甘肃挂网的保留原平台挂网,未在甘肃挂网的新增至阳光平台挂网;
 
   (三)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过评药品可比采购价是甘肃中选价2倍以上的,按照不低于可比采购价与甘肃中选价价差的50%降幅进行申报;2倍以内的,按照甘肃中选价和可比采购价就低原则申报。申报价格与甘肃中选价格相比,1.5倍以内的,纳入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1.5倍以上,已在甘肃挂网的保留原平台挂网,未在甘肃挂网的新增至阳光平台挂网。
 
   (四)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未过评药品申报价格应低于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最低价,如其可比采购价低于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最低价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其可比采购价。此次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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