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医保局重磅: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试点

医保局重磅: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试点

发表日期:2020-10-09
 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试点省(区、市)的基础上,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稳妥有序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目前,伴随国家医保体系逐步统一支付标准,缩小异地就医待遇差别不可逆转,以国家带量采购和医保价格谈判为契机,省级医保目录增补取消的呼声逐渐增大。
 
  行业普遍认为,在全新医保支付制度下,院内院外市场正在面临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医保控费、药品价格、统筹支付、带量采购、企业营销等都将迎来巨变。
 
  总额控制智能监控
 
  医保支付“全国一盘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协议约定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再按月清算。
 
  事实上,以往中国的医保资金都是由各地方统筹,不同市、县的报销比例都存在差

分享到:

上一篇: 药品降价保质、患者负担减轻 药品集采带来哪些实惠?
下一篇: 17个品种纳入集采 8省区启动省际联盟带量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