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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采品种 支付标准来了

发表日期:2020-09-28
9月24日,四川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相关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在附件部分,四川省公布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相关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围绕25个药品,四川针对不同药企、不同品规的503个药品,一一设定了支付标准。
 
  四川在通知中指出,支付标准适用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的25个药品,包括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也就是说,无论是中选还是非中选品种,均需要参考此标准进行医保报销。
 
  此外,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规定分担。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除四川省外,此前,浙江也就国家集采品种的支付标准发布了相关通知。就此,赛柏蓝特约撰稿作者码万祺对赛柏蓝表示,医保支付标准的影响预计是系统性的,且覆盖范围会越来越广。
 
  有业内人士对赛柏蓝表示,集采品种支付标准按通用名支付,且参考中选品种的采购价格,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价格相对较高的原研药,随着支付标准的推行,仿制药的替代效应或会加强。
 
  根据意见稿,上述通知自2020年11月15日起执行,也就是说届时,25个集采品种就将采用新的支付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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