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 定点药店最新监管方式来了
发表日期:2020-07-02
今天起,定点药店新的管理办法开始试行,为期两年。
定点药店,最新监管方式来了
日前,河北省医保局印发《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自2020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2年。
笔者注意到,本次河北省印发的《办法》非常明确,重点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服务质量等情况,对于违反了这些问题的药店采取扣分制的方式进行监管。
按照《办法》,考核满分为100分,按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得分=100-总扣分。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在次年3月底前结束。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定点药店因违规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要扣10分;如果相关证照过期失效的,则要扣2分(具体如何扣分,文末附标准)。
上一篇: 医保局:这10种医用耗材 全省采购最多
下一篇: 11亿麻醉剂品种仅2家过评 这家浙江企业要入局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