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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劝退”地市级集采 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发表日期:2020-06-23
近日,网传国家医保局召开视频会议,讨论第三批国家集采品种问题,其中有几个关键动向:① 达到充分竞争条件的产品(不考虑原料药杂质问题)均参与集采,合计80多个品规。② 对医院方面增加节余奖励的机制。③ 用非中选产品也可能会取消奖励。④ 7月3号前完成报量。另外还有一条非常重要内容就是“对于省级量采鼓励省际联合,建议地市不要做量采。”
 
  带量采购时代开启之后,各省市也领会国家精神积极投入当中,“带量采”已经逐步走向常态化。6月5日,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也曾提及推动各地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省级和地市级带量采购中,涉及的品种大多是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从统计来看,目前已进行“市级带量采”的主要有山东(德州、菏泽、临沂、枣庄等多地)、浙江(金华)、湖北(武汉)、河南(濮阳)、安徽(合肥、安庆)三明联盟(二十个市左右)。从地理位置来看,多是沿海和中原城市。
 
  从上述几个城市的集采数据分析来看,共涉及594个品种(含137个中药类和其他丙泊酚、肝素、医用溶液类等)、1032个品规,90%以上为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部分城市集采品规的类型分布如下图:
 
 
  不难发现,地市级的带量采购针对的主要是使用量大的抗生素、中成药、医用溶液和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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